盧森堡董事會性別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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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起,盧森堡將正式實施歐盟性別平等指令,要求大型上市公司董事會中女性成員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這項原本應在2023年底落實的規定,因盧森堡延遲立法而引發歐盟執委會啟動違規程序。隨著配套法案即將在當地生效,這不僅是企業治理制度的一次調整,更為跨境投資人、法遵與人資專業人士帶來新挑戰與新契機。
這項草案旨在將2022年正式生效的《歐盟女性董事會成員指令》(EU Directive 2022/2381)納入本國法律,規定大型上市公司須在2026年6月前達成以下兩項標準之一:非執行董事中女性占比達40%,或全體董事中女性占比達33%。
根據盧森堡財政部長 Gilles Roth 向國會財委會說明,該法規將影響當地 35家 符合條件的大型上市企業。未來將由金融監管機構 CSSF(金融部門監理委員會) 負責執行與監督。
公私董事會性別比例略有差距
從官方數據來看,與政府相關的董事會目前整體已達成歐盟目標,其中「政府參與董事會」的女性占比為 34%,而「無政府參與的董事會」則為 32%,差距不大。但從管理層性別結構來看,盧森堡表現明顯落後歐盟平均水準。
根據 歐盟統計局 Eurostat 今年初發布的研究,盧森堡僅有20%的管理職由女性擔任,為全歐盟最低,且這一比例十年未見變化。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機構的執行董事會中女性占比則從 2015年的27% 成長至 2023年底接近39%,顯示2016年生效的公共機構性別配額法已有明顯成效。然而,這也突顯出:制度層面的進展未必能同步滲透至企業內部的晉升管道與職涯發展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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