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主自我擔保:H-1B現代化新規分析
作者:湯銳
審閱:李騏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於2024年12月正式發布了H-1B改革最終規定(Modernizing H-1B Requirements, Providing Flexibility in the F-1 Program and Program Improvements Affecting Other Nonimmigrant Workers,以下簡稱“H-1B現代化新規”),對 H-1B 簽證項目進行了突破性改革,使初創企業創始人和企業家更容易獲得在美工作的許可。H-1B現代化新規重新定義了“雇主”的概念,允許個人通過自己的企業為自己申請 H-1B 簽證,同時仍要求申請者具備相關領域的本科或更高學位。此項新規於2025年1月17日正式生效。
H-1B現代化新規的關鍵亮點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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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主可自我擔保:企業主現在可以通過自己創辦的公司為自己申請 H-1B 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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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雇員/雇主身份混同的限制:企業家即使是公司大股東,可同時作為公司的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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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職業要求:工作崗位必須至少 51% 的職責涉及受益人所修讀的專業知識,通常需要本科或更高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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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計劃的重要性:提交H-1B申請 的初創公司必須具備合理的商業計劃,並充分展示創始人在推動創新和促進經濟發展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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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全球人才機會:新規旨在吸引技術專業人士和創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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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制:初始有效期最長為 18 個月,可續期 18 個月,之後可再延長 3 年。
這項政策變化尤其有利於希望拓展美國市場的企業家,或者希望在完成學業後留在美國的國際學生。在此變更之前,企業家面臨多重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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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賴雇主擔保:無論自身多麽優秀,受益人最初也需要依賴雇主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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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創公司創始人的途徑受限:創始人通常需要為雇主工作,然後才能過渡到自己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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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卡等待時間漫長:許多申請人,尤其是來自中國和印度的申請者,需要等待數年甚至數十年才能獲得基於就業的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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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擔保的限制性規定過於嚴格或模糊:2020 年,美國移民局(USCIS)在壹份 常見問題解答(FAQ) 的腳註中說明:大股東可以為自己申請 H-1B,但前提是必須有壹個完全獨立、不受大股東直接或間接控制的董事會,並且該董事會擁有解雇 H-1B 受益人的權力。事實上,幾乎沒有人能克服這壹條限制性規定成功取得H-1B獲批。
2023年10月, USCIS在H-1B擬議規則中,首次高度認可移民創業者所帶來的就業機會,並明確提出要為H-1B創業者打開大門:“美國長期以來壹直是全球頂尖人才的目的地,包括企業家和創新者。美國持續通過各項政策支持不斷發展的勞動力市場,例如2022年《芯片與科學法案》(CHIPS and Science Act of 2022)的通過,該法案以多種方式促進創新,包括降低創業門檻。[...] 然而,在現行法規下,企業家進入美國的途徑有限。為了提高創業者、初創企業及受益人自有企業獲得H-1B簽證的機會,國土安全部(DHS)擬增加相關條款,以專門應對受益人對申請公司擁有控股權益的情況。若更多企業家能夠通過H-1B身份發展其企業,美國將從就業崗位、新行業及新機會的創造中獲益。”1
H-1B現代化新規屬於正式發布的行政規定(而非僅在FAQ的註腳中提及),承認受益人擁有的企業可以為H-1B受益人提供擔保,並取消了過去要求“獨立董事會”的規定。H-1B現代化新規的關鍵變化包括:明確承認並立法支持 受益人自有企業可擔保H-1B;取消 證明獨立董事會的要求;放寬專業職業要求:對於持股超過50%的H-1B受益人,只要51%的工作職責符合“專業職業”(即行業標準要求至少擁有學士學位),那麽其余49%的職責可以涵蓋非專業任務(如初創CEO可能需兼任財務、行政等職責);H-1B簽證期限調整:對持股超過50%的H-1B受益人,首次批準期限為18個月(而非正常的36個月),首次續簽也是18個月,之後的續簽可延長至36個月,以確保監管;USCIS加強對企業合規性的審查,以防止欺詐。
在新規之下,創業者如計劃用自身創設的企業為自己申請H-1B簽證,可參考以下步驟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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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合法的公司(不可為個體戶,需註冊LLC或者C-Co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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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雇主識別號(EIN)並設立企業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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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H-1B抽簽(若適用;2026財年H-1B抽簽系統將於2025年3月7日開放並於2025年3月24日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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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完備且切實可行商業計劃,展示公司業務可行性及增長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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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雇傭合同,明確薪資、職責及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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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職責符合H-1B專業職位標準,確保職位復雜度符合要求,確保職位符合專業職業要求,並與行業標準壹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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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薪資符合工資標準並證明公司的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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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H-1B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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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簽證獲批的成功率,公司還應當聘請員工或規劃未來招聘,提供詳細的財務記錄,證明企業可持續運營。為增強企業財務穩定性,可考慮增加投資者或合夥人,增強財務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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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應當對USCIS更頻繁的現場訪問有所準備,確保可以即使提供所有合規文件以備檢查。(請註意:如果 USCIS 無法通過現場訪問核實H-1B申請的真實性,該機構有權拒絕或撤銷 H-1B批準。新規這壹擴展凸顯了公司合規程序和政策的重要性,以及制定完善的公司預防計劃的重要性。)
鑒於H-1B申請要求嚴格且程序復雜,請聘請經驗豐富的商業移民律師代理您的案子。筆者積累了多年的公司合規、並購、以及代表各類型企業為員工和高管申請以H-1B,L1,EB1C為主的工作許可和移民申請的經驗。如有任何進壹步需要,請隨時和我們取得聯系。
免責聲明:本文僅供壹般參考之用,不構成任何的法律意見。
1. 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documents/2024/12/18/2024-29354/modernizing-h-1b-requirements-providing-flexibility-in-the-f-1-program-and-program-improvements

李 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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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 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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