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纳税人互协商程序指南
财政部发布了相互协议程序 (MAP) 指南,以就 MAP 的资格、MAP 流程和 MAP 申请所需的信息向纳税人提供明确和指导。
相互协商程序为纳税人提供了根据适用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寻求(经济)双重征税减免的可能性。
MAP 指南向纳税人明确了可能发生双重征税的情况,例如税务评估导致跨境转让定价调整或确定跨境常设机构的存在。
MAP 指南进一步阐明了纳税人必须提出 MAP 申请的时间表(通常在纳税人知道可能发生双重征税后的 3 年内),并确认阿联酋国内司法法院或税务争议解决委员会就税务事项作出的裁决可能会影响阿联酋主管当局在向 MAP 提交此类案件时可以提供的救济范围。
重要的是,MAP 指南概述了希望提交符合条件的 MAP 申请的纳税人所需的详细信息清单,阿联酋主管当局将寻求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规定的最佳实践时间表内尽快解决所有 MAP 案件,前提是纳税人及时提交相关信息以及交易对手的主管当局的可用性管辖。
鉴于阿联酋拥有庞大的税收协定网络,MAP 指南是纳税人在寻求双重征税减免时需要考虑的关键信息,以便在提交之前验证其 MAP 申请的资格,并确定哪个司法管辖区应该收到其 MAP 申请。
MAP 指南的发布将为纳税人提供有关如何访问 MAP 流程的指导,从而从阿联酋的税收协定网络中受益,并最终寻求减少双重征税的情况。
MAP 指南的发布重申了财政部为阿联酋纳税人确保确定性和透明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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