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投资法律环境全解析:中企如何避开“认知盲区”?
据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统计,2022年外资企业违规案例中,中企占比达32%,深入探究可知,大部分违规情况源于中国企业对韩国法律环境的误判。韩国法律体系有着自身独特的运行逻辑和规则细节,若不深入了解,中国企业在韩国投资经营时极易陷入困境。
本文深度解析韩国法律体系中的“潜规则”,助力中企避开三大致命盲区,在韩国市场稳健投资、合规经营。
一
中韩法律体系差异:不仅是语言鸿沟
盲区1:误将“大陆法系”等同中国法律思维
韩国虽同属大陆法系,但在法律适用和实践层面与中国存在显著差异。在韩国的法律体系中,判例,尤其是大法院判例,具有实际约束力。这意味着,大法院过往作出的判决,在后续类似案件中往往会被下级法院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准法律的地位。而在中国,虽然判例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并非具有强制约束力。
此外,韩国行政机关,如公平交易委员会、国税厅等,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这意味着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有较大的自主判断空间。它们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和适用,决定是否对企业进行处罚以及处罚的程度。
例如,某电商企业在进入韩国市场后,照搬国内“刷单”模式,试图通过虚假交易来提升店铺排名和销量。在中国,此类行为主要被视为平台内部的违规操作,平台通常会依据自身规则进行处理。然而在韩国,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依据《电子商务法》认定该行为属于不正当商业行为,对该企业处以 2 亿韩元的罚款。这一案例充分凸显了中韩两国在法律实践和对商业行为认定上的巨大差异。
盲区2:忽视“非正式规则”的约束力
在中国,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但在韩国口头承诺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合同义务。在韩国,企业必须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在进行商业谈判和沟通时,对于重要事项,即便当场做出了口头承诺,也务必及时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韩国的行业协会,如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在韩国商业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发布的指导意见,往往会成为执法部门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依据。虽然这些指导意见本身并非法律条文,但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执法部门会综合考虑行业协会的意见来判断企业行为是否合规。
二
四大核心法规“高危条款”解析
1. 《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优惠与限制并存
韩国《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为吸引外资,给予了外商投资企业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税收减免并非永久有效。通常情况下,企业可享受 5 年的免税期。然而,5 年免税期满后,如果企业未能达到当初在雇佣员工数量或者投资金额等方面所做出的承诺,韩国税务机关有权依法追缴之前减免的税款。例如,某新能源企业在韩国投资设厂时,享受了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但在免税期结束后,税务机关经审查发现该企业未达到雇佣承诺,最终对其追缴了 12 亿韩元的税款。
在韩国,“外商直接投资” 的认定有着明确且严格的标准。企业的注册资本中,每人1亿韩元以上且每人拥有表决权总股份或者出资总额达到 10% 以上(例外情况:投资比例不足10%且外国投资者向被投资企业派遣或委任高管可视为外国人直接投资),并且这部分股份必须是实缴资本。对于那些仅为获取优惠政策而设立的空壳公司,如果不符合上述认定标准,一旦被查实,将丧失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优惠政策的资格,还可能面临补缴税款、罚款等一系列法律后果。
2. 《公平交易法》:中企最常触犯的“高压线”
韩国《公平交易法》第23条明确禁止不当共同行为,即企业之间联合议价、分割市场等行为均被严格禁止。若中国企业在韩国市场经营过程中,与其他企业达成联合议价的协议,或者共同划分市场范围,限制市场竞争,一旦被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发现并认定,将面临销售额 10% 的高额罚款。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防止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垄断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和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韩国《公平交易法》第45条主要针对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进行规制。强制搭售,即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强制消费者购买其他不必要的产品或服务;拒绝交易,即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与其他企业进行交易等行为,在韩国法律中风险极高。企业若实施此类行为,不仅会面临法律诉讼和巨额罚款,还会对自身的商业信誉造成严重损害。
3. 《个人信息保护法》:企业核心合规风险
韩国《个信息保护法》是亚洲最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之一,其合规要求与欧盟GDPR有一定的相似性。2020年修订后的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强化处罚力度,最高罚款可达全球营业额的3%。例如,某跨过电商因未加密存储用户支付信息,被罚款180亿韩元(约1000万美元)。
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涵盖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销毁全生命周期。中国企业在韩国设立子公司后,应特别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跨境传输方面的合规风险。具体在收集和存储用户信息时,要建立用户同意机制和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机制,数据跨境传输时须经过用户同意或通过安全评估(向非认可国家传输时,需通过韩国网安院的安全评估),发生数据泄露事件时,应在24小时内向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报告泄露事件,以最大限度降低用户损失、避免罚款。
4. 《外汇交易法》:资金流动的“紧箍咒”
根据韩国《外汇交易法》规定,当企业进行单笔超过 5 万美元的汇款时,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外汇交易申报书》,如实申报汇款的用途、额、交易对方等详细信息。这一规定旨在加强对外汇交易的监管,确保外汇资金的合法、合规流动,防止资金外流和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若企业虚报资金用途,将“投资款”伪装为“货款”等其他用途,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法。一旦被查实,企业相关责任人最高可被判处 3 年监禁。这就要求中国企业在韩国进行投资和经营活动时,务必严格遵守外汇交易法规,确保资金用途真实、合法,避免因违规操作而承担刑事责任。
三
避开盲区的三大实战策略
策略1:建立“双轨合规”机制
中国企业在韩国投资经营,需要同步遵守中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与韩国本地法规。这意味着企业在投资的各个环节,都要按照两国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在项目备案方面,要分别完成中国和韩国的双重备案程序;对于关联交易,要留存符合两国法规要求的定价文件,确保交易定价合理、合法,经得起两国监管部门的审查。通过建立这种“双轨合规”机制,企业可以有效降低因法规差异带来的合规风险。
策略2:善用韩国“外资服务窗口”
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设立的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为外资企业提供了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就投资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向专业人士咨询。这一服务为企业提供了便捷、低成本的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有助于企业及时了解韩国的法律政策,避免因法律认知不足而产生的风险。
韩国的“外商投资事前确认制度”,允许企业在投资前向相关部门申请确认投资项目适用的政策。通过申请这一制度,企业可以提前明确投资项目在韩国法律框架下的合规性,以及能够享受的政策待遇,从而更加科学地制定投资计划,降低投资风险。
策略3:投资韩国必做“三件事”
“在韩国做生意,合规成本不是负担,而是保险。” 中国企业若计划在韩国投资,建议在投资前完成以下三项关键动作:
通过韩国法务部官网(www.moj.go.kr)查询最新判例,了解韩国司法实践中的法律适用和裁判倾向,提前预判潜在的法律风险。聘请韩国专业机构进行“合规体检”,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税务合规、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入韩国中国商会,借助商会的平台获取同业风险预警信息,加强与其他在韩中企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在韩国投资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挑战。
众成清泰韩国所“外商投资法律服务团队”


金允国
JIN YUNGUO
中国律师
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韩国所 主任
教育背景:西北政法大学毕业
社会职务:山东省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律师协会涉外争议解决委员会副主任、延边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省国际商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韩国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特邀全球区域专家、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法律顾问、韩国大韩贸易振兴公社青岛贸易馆特聘法律顾问、韩国庆尚南道山东代表处法律顾问、韩国釜山市政府青岛代表处法律顾问、获得韩国法务部颁发“外国法咨询师”资格、大韩商事仲裁院仲裁员、韩国中国商会咨询委员、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工作语言:中文、韩文、日文
业务领域:外商直接投资、外资并购、清算,国际贸易纠纷、诉讼与仲裁、公司法务
柳承昊
顾问、韩国法务法人时雨 合伙人律师
教育背景: 上海复旦大学 民商法硕士
社会职务:曾任中国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韩国法务法人(有限)大陆亚洲中国上海代表处、韩国法务法人(有限)大陆亚洲国际贸易组、中国大成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律师,现任韩国律师协会统一问题研究委员会成员、韩中法学会对外合作理事、首尔地方律师协会及大韩律师协会国际委员会委员
工作语言:韩语、英语、中文
业务领域: 外商直接投资、撤离、诉讼、仲裁、执行、公司法务等
李 丽
LI LI
中国律师
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 韩国所 副主任
教育背景:韩国高丽大学商法博士在读
社会职务:曾在大韩民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担任总领事助理、韩国法务部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担任业务支援、韩国法令情报院担任专门研究员,现任兰州大学民法典研究院担任特聘研究员、韩中法学会理事、韩国汉城华侨协会法律顾问、世界韩人贸易协会成都分会成员、在韩中国青年创新创业联合会法律顾问、韩国经营法律学会编辑委员
工作语言:中文、韩文、英文
业务领域:涉韩民商事法律服务、公司法务、国际贸易、投资等
来源 | 众成清泰韩国所
撰稿 | 金允国、李丽
审核 | 金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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