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1、居民纳税人:满足下列标准中任一条的,视为苏丹居民纳税人:(1)在该纳税年度及其之前两个纳税年度内,在苏丹境内实际停留天数累计超过12个月的自然人;(2)在该纳税年度内在苏丹境内实际停留天数累计超过183天的自然人。已婚纳税人分别征税。合伙企业被视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其取得的收入单独纳税,不再对合伙人取得的来自合伙企业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2、非居民纳税人:不符合居民纳税人条件的个人为非居民纳税人。征税范围1、居民纳税人:就其取得的全球收入计税。应税收入包括以下:(1)商业利润,包括专业人员收入。个人从事商业活动取得的营业收入和专业收入,遵循企业所得税的原则。(2)受雇工作收入。包括:①工资。通过员工工资系统(Pay As You
Earn,PAYE)按月征税,雇主必须在向雇员支付薪酬时扣除应缴税款。工资包括所有薪酬、假期工资、病假工资、酬金、佣金、补助金、退休金、生活费津贴、差旅津贴以及雇员在工作或向雇主提供服务期间收取的所有津贴。但是,如果税务局确信雇员收到的上述津贴是其为履行工作职责发生的费用,则可从雇员的应税收入中予以扣除。②非现金福利。雇主为雇员提供的福利或其他津贴的价值也应计入雇员的收入总额按以下规定予以计税。A.不含家具的免费住宿:按照基本工资的10%增加应税收入;B.含家具的住宿:按照基本工资的35%增加应税收入;C.含家具及伙食的住宿:按照基本工资的45%增加应税收入;D.供雇员私人使用的商务车:免征个人所得税;E.飞往苏丹境外的机票:按机票的实际金额进行征税;F.雇主支付雇员的电费、水费和电话账单:按照账单的实际金额增加应税收入;G.雇主提供的医疗服务、员工伙食和制服:不征个人所得税;H.雇主承担雇员的税款并以雇员名义进行支付:按照税款金额增加雇员应税收入,得到的总金额为该雇员的新应税收入。I.雇主为雇员支付的其他服务费用:按照服务的实际价值增加雇员的应税收入。③临时性收入,包括激励、奖金、津贴和其他临时性收入,以及任何非常规的意外收入,按照15%的税率进行结算。税款需立即向税务局缴款。④养老金收入。养老金收入是指个人从政府养老金、社会保险基金或税务局认可的私人养老金计划中获得的收入,所有的养老金收入都是免税的。个人支付的养老金和社会保险费允许扣除。如果向非居民养老金基金支付养老金和社会保险费,需要经过税务局批准后才可扣除。⑤董事薪酬。视为受雇工作收入,按总金额的15%预缴个税。(3)投资收入。①股息红利。个人从居民或者非居民处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应作为营业收入缴税,对此类收入没有预扣制度。②不动产租金。居民个人从不动产中获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税款。纳税人可以选择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35%的财产管理和维护费,或选择按发生的真实费用扣减,包括折旧费和贷款利息支付款,该费用根据执证审计师签字的会计账簿决定。③境外投资收入。苏丹对居民纳税人取得的全球收入征税。若境外收入在境外支付了税款,经财政部长批准后,可将该境外收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来源于境外的资本性所得在苏丹不征税。2、非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苏丹境内的所得缴纳个税。应税收入包括:(1)受雇工作收入工作在苏丹进行所产生的收入即视为来自苏丹,即使在苏丹境外收到该笔收入,也要在苏丹缴税。因此,外籍雇员在苏丹工作,即使只有一部分收入汇至苏丹,也要对其从苏丹境内和境外收到的总收入进行征税。当税务局无法确定外籍雇员来自境外的收入时,可根据类似职位雇员所能取得的薪金进行评估。外籍雇员的雇主必须向税务局递交劳动合同、工作许可证和居住许可证。当雇员离境时,不论是暂时性离境还是永久性离境,都需向移民局提供一份税务局的完税凭证。非居民个人应对其从苏丹取得的受雇工作收入缴税,税款通过员工工资系统(Pay As You Earn,PAYE)核算扣除。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受雇工作收入也适用居民个人受雇工作收入相关规定。非居民个人的退休金收入无需纳税,但董事薪酬需缴纳15%的最终预提税。(2)营业利润和专业人员收入(3)投资收入税率1、居民纳税人(1)收入个人所得税率如下:①营业收入和专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率表
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1、居民纳税人:满足下列标准中任一条的,视为苏丹居民纳税人:(1)在该纳税年度及其之前两个纳税年度内,在苏丹境内实际停留天数累计超过12个月的自然人;(2)在该纳税年度内在苏丹境内实际停留天数累计超过183天的自然人。已婚纳税人分别征税。合伙企业被视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按其取得的收入单独纳税,不再对合伙人取得的来自合伙企业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2、非居民纳税人:不符合居民纳税人条件的个人为非居民纳税人。征税范围1、居民纳税人:就其取得的全球收入计税。应税收入包括以下:(1)商业利润,包括专业人员收入。个人从事商业活动取得的营业收入和专业收入,遵循企业所得税的原则。(2)受雇工作收入。包括:①工资。通过员工工资系统(Pay As You
Earn,PAYE)按月征税,雇主必须在向雇员支付薪酬时扣除应缴税款。工资包括所有薪酬、假期工资、病假工资、酬金、佣金、补助金、退休金、生活费津贴、差旅津贴以及雇员在工作或向雇主提供服务期间收取的所有津贴。但是,如果税务局确信雇员收到的上述津贴是其为履行工作职责发生的费用,则可从雇员的应税收入中予以扣除。②非现金福利。雇主为雇员提供的福利或其他津贴的价值也应计入雇员的收入总额按以下规定予以计税。A.不含家具的免费住宿:按照基本工资的10%增加应税收入;B.含家具的住宿:按照基本工资的35%增加应税收入;C.含家具及伙食的住宿:按照基本工资的45%增加应税收入;D.供雇员私人使用的商务车:免征个人所得税;E.飞往苏丹境外的机票:按机票的实际金额进行征税;F.雇主支付雇员的电费、水费和电话账单:按照账单的实际金额增加应税收入;G.雇主提供的医疗服务、员工伙食和制服:不征个人所得税;H.雇主承担雇员的税款并以雇员名义进行支付:按照税款金额增加雇员应税收入,得到的总金额为该雇员的新应税收入。I.雇主为雇员支付的其他服务费用:按照服务的实际价值增加雇员的应税收入。③临时性收入,包括激励、奖金、津贴和其他临时性收入,以及任何非常规的意外收入,按照15%的税率进行结算。税款需立即向税务局缴款。④养老金收入。养老金收入是指个人从政府养老金、社会保险基金或税务局认可的私人养老金计划中获得的收入,所有的养老金收入都是免税的。个人支付的养老金和社会保险费允许扣除。如果向非居民养老金基金支付养老金和社会保险费,需要经过税务局批准后才可扣除。⑤董事薪酬。视为受雇工作收入,按总金额的15%预缴个税。(3)投资收入。①股息红利。个人从居民或者非居民处取得的股息红利免税。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应作为营业收入缴税,对此类收入没有预扣制度。②不动产租金。居民个人从不动产中获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税款。纳税人可以选择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35%的财产管理和维护费,或选择按发生的真实费用扣减,包括折旧费和贷款利息支付款,该费用根据执证审计师签字的会计账簿决定。③境外投资收入。苏丹对居民纳税人取得的全球收入征税。若境外收入在境外支付了税款,经财政部长批准后,可将该境外收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来源于境外的资本性所得在苏丹不征税。2、非居民纳税人:就其来源于苏丹境内的所得缴纳个税。应税收入包括:(1)受雇工作收入工作在苏丹进行所产生的收入即视为来自苏丹,即使在苏丹境外收到该笔收入,也要在苏丹缴税。因此,外籍雇员在苏丹工作,即使只有一部分收入汇至苏丹,也要对其从苏丹境内和境外收到的总收入进行征税。当税务局无法确定外籍雇员来自境外的收入时,可根据类似职位雇员所能取得的薪金进行评估。外籍雇员的雇主必须向税务局递交劳动合同、工作许可证和居住许可证。当雇员离境时,不论是暂时性离境还是永久性离境,都需向移民局提供一份税务局的完税凭证。非居民个人应对其从苏丹取得的受雇工作收入缴税,税款通过员工工资系统(Pay As You Earn,PAYE)核算扣除。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受雇工作收入也适用居民个人受雇工作收入相关规定。非居民个人的退休金收入无需纳税,但董事薪酬需缴纳15%的最终预提税。(2)营业利润和专业人员收入(3)投资收入税率1、居民纳税人(1)收入个人所得税率如下:①营业收入和专业收入个人所得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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