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X RegCo与CGS审查显示发行人在气候报告方面取得适度进展
2025年3月10日 – 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局(SGX RegCo)与国大商学院治理与可持续发展中心(CGS)近期对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进行的审查发现,大部分发行人已初步开展气候报告工作。
在审查的529家发行人中,97%的公司进行了气候报告,即至少依据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建议进行了一项披露,而2023年上一次审查时这一比例为73%。然而,仅有28%的发行人提供了TCFD建议的全部11项披露。平均而言,每家发行人披露了8项TCFD信息,其中关于气候情景分析、风险管理流程整合以及气候目标的披露尤为不足。
审查的其他关键发现包括:
·在所有发行人中,第一类(Scope 1)和第二类(Scope 2)温室气体排放的披露率分别高达80%和87%,但仅有29%的发行人披露了第三类(Scope 3)排放。
·在第三类排放报告方面,大型发行人远远领先于小型发行人。市值超过10亿新元的发行人中,有64%披露了第三类排放,而市值低于3亿新元的公司仅有22%进行了披露。
·对于2023财年被强制要求披露的行业中所有发行人均进行了TCFD信息披露,但仅有36%的公司满足SGX RegCo关于提供全部11项必要披露的要求。
新加坡交易所监管局首席执行官陈文谨表示:“我们之前的审查显示,气候信息披露的质量落后于其他可持续发展信息的披露。本次以气候相关披露为重点的最新调查表明,尽管发行人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在适应TCFD建议方面仍需要更多支持,这对于企业顺利且成功地转向最新的国际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ISSB)标准至关重要。我们将深入研究调查结果并收集反馈,探索通过能力建设等举措持续支持发行人的途径。”
国大商学院治理与可持续发展中心主任Lawrence Loh教授指出:“本次审查强调,虽然发行人在气候报告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在实现全面且高质量的披露方面仍存在明显不足。超越合规要求,强有力的气候报告有助于企业管理风险、抓住机遇并建立利益相关者的信任。随着外部期望不断提升,进一步整合气候因素对于企业在向低碳经济转型过程中实现长期韧性和竞争力至关重要。我们期待能持续支持企业加强气候信息披露,并推动可持续发展实践。”
完整的审查报告请点击此处查阅。
1.SGX RegCo要求,从2023年1月1日开始的财年(2023财年)起,金融、农业、食品及林产品以及能源行业的发行人必须进行TCFD信息披露。
请先 登录后发表评论 ~